有些回忆,只有对方有共呜;有些秘密,只有对方才晓得;有些语言,只有对方听得懂。
我的名字是苏雪言,今年十七岁,有两个死党——高志恒和叶嘉琳。
他,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王子,含着金锁匙出生,是「人生胜利组」的白金级会员。
她,是一个心地善良的灰姑娘,出身草根阶层,是个「输在起跑线」的孩子。
在暑假的最后一天,王子邀请我们到他的家里聚会。由于他的家在豪宅区,附近没有可直达的公共交通工具,所以他打算派车来接我们,但我和灰姑娘不约而同地拒绝了。
我和灰姑娘约好在车站碰面,但到了指定时间,她还未出现。
于是我打电话给她。
“喂,请问叶家大小姐在哪里?”
“在你后面。”
我一转头,果然看见那熟悉的身影。
“为什么不传短讯?”
“真的不好意思,我以为手机是用来打电话的。”
“想听我的声音就承认吧,我不会取笑你。”
“你的自恋好像严重了,今天是不是忘了吃药?”
“车来了,快准备吧。”
车开出后,嘉琳低头玩手机,她最近迷上了一个农场游戏,每天忙着灌溉和收成。
我悄悄拿出手机想偷拍她,叶嘉琳的头发自然卷,看起来有些凌乱,却散发出一种独有的美感。她的身形偏瘦,皮肤白晢,明明就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,现代人偏偏视之为美丽的标准,真是奇怪。
然后理所当然地的她发现
“为什么偷拍我?”叶嘉琳用手遮蔽我的镜头。“方便我以后用丑照片来威胁你。”我沾沾自喜地说。
“你放下你的手机,我就放下我的。”
嘉琳只好无奈屈服。
跟好友在一起,有时候不需要没完没了地聊天,静静地看着同样风景也是一种享受。不想说话就干脆不说,不需要解释,不需要应酬,不需要怕尴尬,这就是好朋友的奇妙之处。
嘉琳是我最喜欢的女性朋友,她很会拉小提琴,平时一副邻家女孩的模样,一旦拉起小提琴,就摇身一变为音乐女神,浑身散发出迷人的魅力。在表演台上的她,总是特别闪亮,大概是因为她在做自己喜欢的事。
我们下车后,沿着车道走上山。这天太阳很猛,我们很快便汗流浃背。
走了约半小时,我们来到一个类似渡假村的地方。这里的房屋只有两至三层楼高, 附有小花园和游泳池,街道特别宁静干净,跟市区的密集高楼和喧闹声有天渊之别。
“就像另一个世界似的。”
“的确是,这是有钱人的世界。”我淡淡地说。
话音刚落,街角便出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,那个人手里拉着一只英姿飒爽的狼狗。他是我们班的马子豪,他爸爸是我们学校的校长。
“真是稀客!苏疯子、叶嘉琳!”马子豪神气活现地说。
没错,班里的人给我取了一个别名︰苏疯子。
对他们来说,我是一个不正常的人,更准确地说,我是一个违反他们价值观中所谓「正常」标准的异类,例如我没有参加任何课外活动,没有去过补习社,没有把大学当成人生目标。
“你们是来应征当修草工人吗?难道家里没有给你们足够的零用钱?”
“一个暑假没见,你的嘴巴还是这样臭,有没有考虑换其他牌子的牙膏?”我反驳他。
“我爸爸经常告诉我,不要跟水平低的人来往,果然是对的。」
“那你爸爸有没有告诉你,好狗不挡路?你和你的狗阻塞了整条路!」叶嘉琳生气了
“真是可笑,挡路的人是你们才对。我是这里的居民,你们只是路过,还不赶快让路?”
马子豪趾高气扬的样子真欠揍,但对于一些脑袋不是用来思考的人,语言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,所以我也懒得跟他浪费唇舌。
“我们让路吧!真了不起,校长的儿子。”我讽刺地说。
我拉着叶嘉琳站到一旁,马子豪还得寸进尺“真不明白高志恒为什么跟你们做朋友。」
“马子豪,等一下。”我冷静地说,嘴角扬起一个邪恶的笑容。
我从袋子里拿出一个乒乓球,故意扔向地面,惹起狼狗的注意。乒乓球原地反弹,回到手里,然后我用力一掷,只见乒乓球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。狼狗飞快地向前冲,追着乒乓球的方向,它身后的主人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迫拖着向前冲,情况十分狼狈。
“停下来!停下来!你这条笨狗!”马子豪大叫。
“苏疯子,你给我记住!”
我和叶嘉琳笑得弯了腰,一边笑一边继续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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